kangkang520  > 复制  > 收藏   

 
 

    
错过了爱,还可以回头吗??

灬獨儛鍺┈χ 发表于 2007-4-5 4:01:00

   我和他之间的认识是从网上面开始的,前面也有时不时的在聊几下,但都没有在认真.在五月十七号,聊了一个下午,他就从另外一个城市跑过来见我了.
   原本以为一切都会是美好的开始,因为我们大家都不小了,快三十岁的人了吧,什么都应该坦然面对,是不是谈
恋爱
的人都会变得很天真呢!对于爱情,我一直都抱有很美好的向往,也一直以为跟他之间的相识相知是老天爷在安排,有时想到甜蜜处,躺在床上也会蒙着被子在偷笑,这不知道能不能算了一个傻女孩的梦想!
   相处不够一个月,他就和我说:我们不适合.再追问下去,他才说他没办法面对社会与家人之间的看法,就因为在网上面认识的不够说服力吗?我当时听了后就没有再追问下去了,我只说了一句:你说的不适合跟刚开始你说的不在意一样,(因为我比较矮,而他高我足足二十公分)说得很轻松.他却说不是的,他曾经有认真过,我心里在叹气,彼此之间才认识不到几天能了解的又有多少,他却是这样子去说,所谓的不合适。好吧,那就分手吧,反正不属于我的东西,我不喜欢勉强,再说我没有爱上你,能有的只是好感。
     就这样过有十多天,他过来看这边的同学时顺便帮我装了一个CAD的画图,因为我一直有想去学那方面的知识。所以什么做不成的时候,做个朋友还好吧,起码可以相互帮忙,他才对我说:我曾经爱过你,现在也爱着你!是不是女孩子的耳朵都特别软呢,听不得好话,在那一刻我原谅了他,自己心里明白,最主要的一点还是自己仍然在喜欢着他吧!
     有一次,因为很想他就跑过去看他,到他那里的时候都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,然后明天一大早就得赶回来上班,但是自己都觉得无所谓,就是想一个人,见一个人吧!在回来的那天早上,我给了他一个留言:明,一定要给予我幸福!我只想要属于我们的幸福!他回复的信息:我下班了,我看见了留言,我会的。看着那短短的几个字,却让我踏实吧!必竟我们是在彼此相爱,我相信我们会幸福!
     彼此相安无事的在过着各自的生活,平常也在通电话,也有发信息,相处在趋于平淡当中吧!
   可在一个晚上,他却发来一条信息说:我已经有家室。这算是什么意思呢?一直自己那么去相信的一个人,会是这样子吗?真的想不明白,连连心情都不好,不亲口听他说出来,怎么我也不肯去相信。一有假的时候的我就跑过去看他了,在面对两个人的时候,我对他说:我只想知道真实的答案,不管结果会怎么样,我只想你亲口告诉我。他说了三个字:“对不起”。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,但也足以了解一个人了吧,往往所感觉到的不是真的吗?可是却是那么的真实。我无声的流泪了,一直以为这个人就是自己下半辈子要相亲相爱过日子的人,原来却是如此的假,一直以为彼此能素造一个未来,却如此不堪打击。我没有再说话,当时也说不出话来了。收拾了一下东西我说:我走了,可能这辈子我们都不会见面了。就当是一场梦吧,谢谢你给予我做梦的机会。呵呵
   他送我出去坐车的时候,他才说他没有家室,只是接受不了现实社会跟家人的眼光。我才问他,就因为这样,所以你要给我一个有家室的理由吗?他却不哼声了。真够失败的一个人,身为为人师表竟然想到用这样的一个借口来和我说分手,为什么不可以大方说出来,为什么要说“对不起”,“对不起”三个字可以就原谅很多吗?他从来没有体会过我的感情从来没有感受到应该怎样去爱一个人,从来没有......
     出到公路旁边,我说好了,送到这里就好了吧。他说就这样子走了。我说:怎么,还想来个吻别吗?呵呵.那...还是送到车站吧,我笑笑说,做男朋友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送我到车站,现在只是朋友,就更没这个必要了。我说完转身走开。
   我带着一个破碎支离的心回来上班了,就因为自己有在认真的去爱、认真的去体会、认真的去关心、认真的去付出、认真的去认真,得来的竟是如此。我应该怎么办?不是说自己会放不下来,时间可以说明一切,只是在想如果他再一次回头,我还要不要去接纳他呢?毕竟我对他还是有那么深的意.
    错过了爱,还可以回头吗?
错过了爱,还可以回头吗??
地址: http://www.bwyuan.com/blog/user/kangkang520/4029.htm > 复制  > 收藏


Re:错过了爱,还可以回头吗??

linlan3541发表评论于2007-4-18 15:32:09

这样的只是你在爱他吧,
他的理由都是借口啊,我现在的老公也是网上认识的,没有人说什么.
这样的人即使他再回头也不应该接纳了,
那只会伤害你自己的
该放手了~~~~


发表评论:

    昵称:
    密码: (游客无须输入密码)
    主页:
    标题:


日  历

栏目分类

最新文章

最新回复

最新留言

用户登陆

博客搜索

博客信息

站内链接




返回页顶